通城县水土保持生态修复试点工程简介

通城县水土保持生态修复试点工程简介

    2003年9月2日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封育保护,充分发挥生态自我修复能力,加快水土流失防治步伐的通知》(水保[2001]529号)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申报全国水土保持生态修复试点县的通知》(办水保[2002]74号)精神,通城县水电局组织力量迅速编制完成了《通城县隽水流域水土保持生态修复试点工程实施方案》并于2002年5月以县政府名义(隽政[2002]20号)向省水利厅申报,2002年9月水利部下达了《关于实施全国水土保持生态修复试点工程的通知》(水保[2002]365号),确定通城为湖北省五个全国水土保持生态修复试点县之一。
    通城县位处长江一级支流陆水河上游,幕阜山北麓。生态修复试点工程选在该县四大流域之一的隽水流域实施,规模263.34平方公里,包括马港、五里两个乡镇,建设期为三年,项目总投资为300万元,其中国债资金150万元,地方配套150万元。该试点工程旨在通过实施封育保护,开发利用小水电,实施以电代柴,推广节柴灶等措施,达到恢复并大面积增加林草植被,改善生态环境的目的;通过试点,探索在通城开展水土保持生态修复的模式、技术路线、管理机制和实际效果,为全面开展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工作积累经验。
    试点工程项目区境内地貌以花岗岩发育的经过深风化、强切割的低山和丘陵为主,一般表现为山顶浑圆,沟谷纵横,地面比较破碎。因处亚热带季风气候区,雨量充沛,四季分明,但受季分和气候的影响,降水时空分布不均,春季低温阴雨,夏秋洪涝干旱。项目区属江南丘陵地区水蚀类型区,以水蚀为主,重力次之,共有水土流失面积105.6平方公里,侵蚀模数为1554吨/km2·年。水土流失给当地生产生活、经济社会发展以及生态环境都带来严重危害。一是淤积严重,河床抬高,行洪断面缩窄,落河田、冷浸田增多,加剧了洪涝灾害,影响农业生产发展。项目区淹没和沙压的农田,一般年份为800—1800亩,严重时达2500以上,中、小型水库年淤积量达2.6万立方米,隽水河每年淤沙达14.57万立方米。二是表土流失,土壤沙化、石化严重,肥力下降,“三料”(肥料、饲料、燃料)缺乏,造成群众生活疾苦。三是生态失调,小气候恶化,水旱虫等灾害频繁,提高了农业生产成本,降低了群众生活质量,减缓了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的步伐。
    通城县水土保持生态修复试点工程自2002年10月实施以来,已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5平方公里,封禁治理958公顷,稀林补植(水保林)135公顷,建小型水利水保工程9处,制跨公路大型固定宣传牌3处,完成投资100万元,占项目总计划任务的三分之一,圆满完成了第一期工程计划目标。
    工程的实施,使项目区面貌发生了显著变化,取得了预期效果。一是项目区群众生活水平显著提高,涌现了多处水保生态修复典型。如界头村通过实施封禁、代柴、加强管护等修复措施,人平收入达到2100元,全村安装程控电话达200户,占总户数的30%,安装有线电视达240户,占总户数的38%,不少农户还用上了手机。二是生态步入良性循环,基本实现了山川秀美。通过生态修复,项目区水土流失减轻,入闸、渠、河道泥沙减少,减少了洪水流量,增加了常流水量,土地生产力、环境容量大为提高,多年不见的野猪、野鸡等动物又重返故里,水旱虫灾害减轻,山青水秀,林茂粮丰。三是夯实了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带动了全县生态修复的全面开展。生态的修复,环境的改善,地力的提高,改善了工农业生产条件,促进了经济结构的调整,为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同时,项目区卓有成效的生态修复实践,发挥了极好的示范带动作用,促进了全县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发展。

 


咸宁市水利局主办 · 咸宁市水利局水利信息科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