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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和《关于做好长江干堤加固工程验收工作有关意见的通知》的要求,
9月12日
,省水利厅组织有关单位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在咸宁市主持召开了咸宁长江干堤加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专项验收会。
验收组成员及被验收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代表实地查看了咸宁长江干堤加固工程部分取土场、弃渣场的平整恢复情况及水土保持生物措施,认真听取了建设、监理单位工作汇报,查阅了工程资料,并仔细了解了咸宁长江干堤加固工程对水土保持工作采取的各项措施。
验收组认为,建设单位重视工程建设中的水土保持工作,在工程建设的过程中制订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水土保持管理制度,采取工程措施和生物措施相结合的手段对取土场、弃渣场、填筑区进行治理和防护,共计完成砼六角块护坡
62.6km
,堤顶砼路面
92.471km
,泥结石路面
13.781km
,上堤路
13km
,保护堤身水土流失面积176.5万㎡;完成1811.5万㎡取土场的平整利用及植被自然恢复,对水流比较集中的地方开挖截流沟、导渗沟、排水沟等,防止水流集中冲刷造成水土流失;完成堤身草皮护坡面积374.91万㎡,营造护堤防浪林110.39万株。通过上述水保措施,咸宁长江干堤加固工程范围内的水土流失得到了根本治理,水土保持措施总体上发挥了较好的保持水土、改善生态环境的作用,防护效果明显,同意通过专项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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